铜川市耀州区耀州中学因办公楼消防联动设备运行不正常、办公楼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铜川市耀州区大队罚款5000元。
铜川市康鹏置业有限公司因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编号006之规定,被铜川市王益区消防救援大队予以警告处罚。
问:什么是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
答: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是指信用主体在消防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信息,主要包括消防行政处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发生火灾事故、不履行承诺事项等情形。
问: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1、提示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消防部门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但未达到临时查封条件、未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且依法未予行政处罚的;
(二)消防行政审批中容缺受理材料未按要求补交的;
(三)社会单位发生火灾事故,依法未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
(四)不配合消防部门依法执行职务,依法未予行政处罚的;
(五)消防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失信行为
2、 警示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因消防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二)被消防部门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
(三)被消防部门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四)受委托负责消防设计文件审查的机构对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工程,予以审查通过或者出具审查合格书的;
(五)不按要求履行所承诺事项或所承诺事项未通过随机抽查的;
(六)提供或出具虚假材料、文件的;
(七)逾期不履行消防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的;
(八)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经消防部门通知后不及时整改消除的;
(九)擅自拆封或使用被消防部门查封、责令停止使用的场所、部位的;
(十)发生火灾事故被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
提示失信行为信息、警示失信行为信息依法由
消防部门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下一步,针对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消防部门将按照严重程度列入“黑名单”,并对“黑名单”的信用主体进行联合惩戒,相关部门单位将在实施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资质管理、工程监管、上市管理、信贷支持、财政补贴、征信管理等方面给与限制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