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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西安300平米以下的美容院是否需要开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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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程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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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1-12-13 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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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码202112131001536381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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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西安消防颁布便民利企十二项措施》:建筑面积300㎡以下公众聚集场所(不含公共娱乐场所)可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请问300平以下的美容院(人数较少)是否不需要办理了?另外,消防验收备案上相对于住建部51号文,有没有本地的放宽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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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21-12-13 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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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2021-12-13 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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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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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网友您好,《西安消防颁布便民利企十二项措施》相关问题请拨打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电话:029-86750048咨询;有关消防验收备案问题,请向您所在市(区)住建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消防的关注。